5月26日,記者從中央紀委國家監(jiān)委網(wǎng)站獲悉,安徽通報4起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問題。
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(guī)矩,聚焦“六不”突出問題,持續(xù)深入糾治“四風”,充分發(fā)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,督促黨員干部帶頭遵紀守法,不斷增強知敬畏、存戒懼、守底線的思想自覺和行為自覺,堅決遏制酒駕醉駕等違紀違法行為。安徽省紀委監(jiān)委現(xiàn)將近年來查處的4起黨員領導干部酒駕醉駕典型問題通報如下。
1.宿州市皖北衛(wèi)生職業(yè)學院原黨委委員、紀委書記張偉醉酒駕駛問題。2020年4月3日,張偉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,經(jīng)鑒定屬于醉酒駕駛。2020年6月23日,張偉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天、緩刑三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4500元。2020年9月、11月,張偉被開除公職、開除黨籍。
2.合肥市醫(yī)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原辦公室主任張國杰醉酒駕駛問題。2020年7月31日,張國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,經(jīng)鑒定屬于醉酒駕駛。2021年4月14日,張國杰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、緩刑二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。2021年9月,張國杰被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。
3.銅陵市銅官區(qū)法院民一庭原副庭長、一級法官吳健醉酒駕駛問題。2021年8月6日,吳健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,經(jīng)鑒定屬于醉酒駕駛。2021年11月15日,吳健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。2022年1月,吳健被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。
4.滁州市公安局南譙分局指揮中心(辦公室)原主任郭鵬醉酒駕駛問題。2020年11月6日,郭鵬飲酒后駕駛公務用車發(fā)生交通事故,經(jīng)鑒定屬于醉酒駕駛。2020年12月23日,郭鵬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。2021年1月,郭鵬被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。